如果您发现医疗单位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58举报。
药品价格方面:
■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未按规定执行,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价,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
■越权制定价格,采取改换药品规格或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实际零售价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医院销售的药品,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作价,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未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采取价外回扣等变相提高加价率。
■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未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超过规定利润率标准或者擅自作价销售。
医疗服务收费方面:
■未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
■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未按规定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分解项目重复收一次性卫生材料费。
■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未按照规定价格执行,提价或者分解检查部位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