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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重点检查省市属医院降价药“缺货”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7月23日,沈阳市物价局发布信息,从即日起到10月末,沈阳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降价药“缺货”现象,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据介绍,沈阳市物价局此次检查的医院,包括沈阳市属医院和辽宁省委托检查的部分省直医院、部队所属医疗单位,以及各区、县(市)中心医院。检查的价格行为,可以追溯至去年7月1日,重大价格违法行为放宽追溯到上一年度。

如果您发现医疗单位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58举报。

药品价格方面:

■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未按规定执行,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价,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

■越权制定价格,采取改换药品规格或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实际零售价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医院销售的药品,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作价,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未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采取价外回扣等变相提高加价率。

■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未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超过规定利润率标准或者擅自作价销售。

医疗服务收费方面:

■未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

■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未按规定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分解项目重复收一次性卫生材料费。

■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未按照规定价格执行,提价或者分解检查部位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