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丰说,今年下半年,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但要给予经济处罚,还必须依法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取消相应的经营资格,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要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药监和公安部门的协调机制,符合移送条件的,要坚决移送,严厉打击犯罪分子;要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健字号”、“消字号”、“妆字号”等产品与药品混淆问题的清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与非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分区。
据介绍,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强化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对2006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擅自降低标准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给予全国通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