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一直是患者最关注的问题,市医保中心在征求患者意见和医疗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扩大了慢性病的用药范围,如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高血压病、中晚期癌症等各增加了5种用药。
据介绍,由保定市医保中心核准的门诊慢性疾病患者,必须到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院、门诊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就诊购药时必须使用医保IC卡,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门诊慢性疾病患者享受待遇的时间为评审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报销起付金为每年800元,报销比例甲类费用70%,乙类费用65%。门诊慢性疾病患者的年审工作为每年的6月1日至6月20日,逾期不办理年审手续的,将视同自动放弃门诊慢性疾病待遇。
市医保中心提醒慢性病患者,有些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包括:在非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异地安置人员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未经审批的外购药品、外地检查化验费用;家庭病床费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用期间的门诊费用;虚开、多开、弄虚作假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