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控曹文庄涉嫌受贿近200万元的事实,主要发生在其任国家药监局医药注册司司长期间。当时每年有上万种新药和“换名涨价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而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正是具体掌管这一大权的关键人物。起诉书指控曹文庄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企业贿赂。
曾有媒体报道,医药企业只需搞到一个“新药”批号,每片3分钱的阿司匹林,换个“巴米尔”的新名称,就可以卖到每10片6.3元,价格一下子涨了20倍。正常情况下,一个新药批文从研发到审评通过需要至少5年时间,医药企业为了用最快的时间、最简单的手续获得药品批文,不惜采取聘药监局的官员或者他们的家属为顾问,按月或按项目发给他们巨额提成,甚至让官员到药企参股分红等等手段行贿、公关。曹文庄和已经被判刑的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正面临法律裁决的郑筱萸一样,也是在钱权交易中葬送了自己。
上周受审的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被指控的第二个罪名是玩忽职守。郑筱萸被控在“地标”改“国标”过程中,完全将审批权下放给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而曹文庄被控玩忽职守的事实,正是在落实药品审批的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审批标准,加大了老百姓的用药风险,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