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市民对广州医保部门敢于向违规大医院“开刀”大加赞赏,一些市民却认为参保人被无辜殃及,造成极大不便———连日来,本报对中山二院及其南院被暂停医保服务的报道,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如何完善对违规定点机构的处罚,使之既达到惩戒目的,又能将对参保人的影响降至最低?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医保部门处理违规定点机构的手段有限,对不同违规行为只有“暂停医保服务”、“解除服务协议”、“不予支付”等,鲜见行政处罚的内容。像中山二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被停职检查等,是其上级作出的,医保部门并无这样的权力。
有市民担心,如果今后出现涉及更多参保人的大医院严重违规,怎么办?一方面,违规行为损害的是整体参保人的利益,必须处理;另一方面,如果严肃处理,要么是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要么是直接解除协议,医保病人就医必然大受影响,且越是大医院,受影响的参保人就越多。
有市民直言,今后,随着医保覆盖面扩大和参保人的需要,定点机构的数量还将越来越多,其管理也越来越复杂,医保违规“处罚无利剑”的问题必须及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