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邀请公告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办公室委托,对2007年全军统筹网上集中采购药材及伴随服务进行网上集中采购代理服务,特邀请合格的药材生产企业和进口药材总代理商参与和报价。
一、邀请参选企业条件
1.预邀请阶段注册的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商;
2. 全军各级中心以上医院及部队卫生机构普遍使用的品牌;
3. 企业年销售规模(以2006年全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金额为准)原则上人民币1亿元以上;
4. 企业信用良好,药品质量优良;
5. 2005年第三季度以来,在国家药品质量公报中无假、劣药记录。
二、集中采购买方
全国范围内的军队中心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和各军区药材供应站(详见采购文件《医院简况》和《药材供应站名录》)。部队基层卫生机构由药材供应站配送,医院由药材供应站和药材配送企业联合配送。
三、统筹药材采购目录
详见采购文件《药材采购目录》。
四、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一年,以《药材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回款期限及方式
方式一:中选企业选择自行与军队药材供应站结算货款,结算时间为军队药材供应站验收入库后90日;
方式二:中选企业选择通过由海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结算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现款现货结算服务,结算时间为军队药材供应站验收入库(包括指定药材配送企业配送到位的药材),并进行财务确认后15日内。中选企业选择此方式的,须按照交易金额2%的标准缴纳结算服务费用。
六、申报和入围竞价报价时间
申报报价时间:2007年10月15日9:00至2007年10月17日17:00截止。
入围竞价报价时间:2007年10月23日9:00至20:00截止。
相关事宜:以http://www.emedexchange.com有关信息为准。
七、参选资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合格的受邀企业和品种资质要求”。
七、采购文件获得方式和有关文件确认
1. 已注册企业凭帐号密码或CA证书登陆“海虹医药交易网”系统后,进入“金药通”交易场的“2007年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项目中,查看《采购文件》;
2.持有CA证书的企业,对《受邀企业供货承诺函》在网上提交和进行注册品种申报及信息核对;
3.未持有CA证书的企业,须将《受邀企业供货承诺函》打印加盖公章后,与2007年10月15日前递交至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邮戳日期为准);
4.在预邀请阶段前未注册的企业,请登陆海虹医药交易网站(www.emedexchange.com),点击网站右侧“系统登陆”中“注册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点击“提交企业信息”。企业服务管理中心在1个小时内(工作时间)将审核结果发送到客户邮箱,请客户根据邮件中要求文件进行注册。
同时,未注册和未持有CA证书的企业,可具体参见海虹医药交易网站(www.emedexchange.com)“最新公告”栏目中“海虹网上集中采购业务常见问题 (2007年7月26日)”文档的“注册部分”等内容。
全军统筹药材集中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