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组织的耐受剂量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资料来源:
Dobbs, J; Barrett, A; Ash, D.; Practical Radiotherapy Planning, 2nd ed. 1992, London. jizhaochen 于 2004-09-25 23:33:45,整编.
以下所列正常组织的耐受剂量为常规分割(2GY/F/D)条件下成人的耐受剂量。
神经系统:
由于神经细胞不能再分裂,所以神经系统的耐受剂量取决于周围结缔组织的耐受剂量。
全脑:50~55GY,
视神经受损可能使患者失明,因此应该尽可能避免。视神经和视交叉的受照剂量不应超过55GY。
颈段脊髓的耐受剂量是40~44GY/20~22DAY。如果单次剂量增加,耐受剂量降低。胸段脊髓的放射敏感性较低,但耐受剂量限值仍应遵循上面的要求。
臂丛的耐受剂量:50GY。
晶体:受照剂量超过6~8GY时会发生放射性白内障。在低剂量率照射时,耐受剂量可达到20GY。如果出现放射性白内障,可通过手术恢复视力。(有人根据肿瘤放射治疗学第三版第315页的放射耐受量表中晶体的TD5/5 500cGy,和TD50/5 1200cGy,要求将晶体的剂量限值控制在1500 cGy,我个人认为实在没有必要。)
生殖腺:
睪丸:50~300cGy即可导致暂时不育;6Gy可致永久性不育。30Gy时可影响性激素分泌。
卵巢:6-15GY可导致不孕。8~12GY可导致停经。
全肺:20GY/10F;受照剂量达到25~30GY时出现放射性肺炎,如果剂量达40~50GY,将出现放射性肺纤维化。
心包:不超过40GY。
肾脏:双侧肾脏受照可了出现慢性肾功能衰竭。单侧或双侧部分肾脏受照可能导致高血压。双肾受照时剂量不能超过15~20GY/10F。单侧肾脏受照体积小于三分之一时,剂量在40~50GY时不会出现肾衰。
全肝:不超过20~30GY。
腮腺:10GY即出现口干。
甲状腺:受照剂量大于30GY时出现放射性甲状腺炎。
另外,55GY以上的剂量照射可能导致永久性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