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的化学治疗简称化疗,是通过给予化学药物以达到治愈、好转。化疗与手术、放疗并列成为肿瘤三大治疗手段之一。
(一)化疗的应用方式
目前,化学治疗的临床应用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全身诱导化疗 多用于晚期或播散性肿瘤。除化疗外,通常缺乏其它有效治疗方法,往往在治疗之初即采用化疗,以达到病情缓解。
2.辅助化疗 即在有效的局部治疗(手术或放疗)后,为防止复发、转移,针对可能存在的微小转移灶进行化疗。
3.新辅助化疗 指对日用局部治疗手段(手术或放疗)治疗的局限性肿瘤,在手术或放疗前使用化疗。现已证实,它能使肛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喉癌、胃肉瘤及软组织肉瘤等减少手术范围。
4.特殊途径化疗
(1)腔内化疗:治疗癌性体腔积液,包括胸腔、腹腔及心包腔内积液,举例:如我科胸腔内注入丝裂霉素。
(2)鞘内注射:常用于治疗脑膜白血病、淋巴瘤或其它实体瘤的中枢神经系统侵犯。
(3)动脉插管化疗:经导管动脉内灌注化疗可用于治疗头颈肿瘤、颅内肿瘤、肺癌、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如我科的病人股动脉插管化疗即属此类。
(二)化疗药物的分类及代表药物
现阶段临床使用的抗癌药物,可分为烷化剂、抗代谢药、抗生素、植物药、激素及其它等六大类。
1.各种烷化剂如:环磷酰胺(CTX)、异环磷酰胺(IFO)、顺铂等。
2.抗代谢药如:甲氨蝶呤(MTX)、氟尿嘧啶(5-Fu)。
3.抗肿瘤抗生素如:丝裂霉素(MMC)、阿霉素(ADM)。
4.抗肿瘤植物成分如:长春新碱(VCR)、长春地辛(VDS)、依托泊甙(VP-16)、香菇多糖、威猛VM-26。
5.抗肿瘤激素类如:甲羟孕酮、甲地孕酮。
6.其它抗肿瘤药及辅助治疗药如:顺铂(DDP)、卡铂(CBP)、干扰素、美司钠。
(三)化疗药物与细胞增生周期的类型
1.细胞周期特异性或时相特异性药物 此类药物只能选择性杀伤处于增生周期某时相的细胞,它仅对某一时相的细胞有杀伤作用,故其作用较弱,单独使用时很难达到较彻底的杀伤。常用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有:长春新碱、长春酰胺、足叶乙甙、氟尿嘧啶、甲氨蝶呤。
2.周期非特异性药物 此类药物对处于各种增生状态,包括休止期在内的细胞均可起杀伤作用。常用的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有:阿霉素、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卡铂。
(四)肿瘤化疗的临床应用
1.适应证
(1)造血系统疾病:如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瘤、多发性骨髓瘤、晚期恶性淋巴瘤、非洲儿童淋巴瘤等。
(2)化疗效果较好的实体瘤:如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精原细胞瘤、小细胞肺癌、卵巢肿瘤等。
(3)手术或放疗前后需要行辅助化疗的实体瘤。
(4)实体瘤手术或放疗后复发或播散者。
(5)晚期肿瘤已有全身播散,但全身状况及各项检查尚允许化疗者。
(6)恶性体腔积液:如胸、腹和心包腔积液,采用体腔内化疗。
(7)肿瘤并发症的化疗:如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呼吸道压迫、脑转移或脊髓压迫致颅内压增高等,可采用化疗缩小肿瘤、减轻症状。
2.化疗的注意事项
(1)接受化疗者必须明确诊断,全身状况较好,血象、肝、肾功能正常,能耐受化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用化疗时应慎重考虑:①年老体弱;②一般情况差,Karnofsky评分<40;③肝肾功能异常;④明显贫血,或白细胞、血小板减少;⑤严重营养不良和电解质紊乱;⑥曾用多种化疗和(或)放疗;⑦有发热、感染等并发症;⑧心肌病变。
(3)给药顺序:部分药物的给药顺序可影响疗效,如在给MTX l~4h后应用氟尿嘧啶、Ara-C;给予VCR 6~8h后用CTX、MTX;DDP于氟尿嘧啶、鬼臼毒素类后应用均有增效作用。
(4)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的疗效与作用时间有密切关系,疗效可随时间的延长而增加,剂量增大疗效无明显增加。周期非特异性药物的疗效则随药物剂量增大而增加,故多主张一次较大剂量静脉注射。
(5)给药途径:MTX口服后胃肠道反应常很严重,而肌注或静脉给药后胃肠给药后胃肠道反应多不严重。氟尿嘧啶每次剂量超过500mg时宜用静滴。某些药物如TSPA、MTX以及BLM等均可作肌注,应尽量采用肌注法。
(6)谨防化疗药物渗漏到血管外:静脉穿刺部位尽量由远程开始渐向近端,并交替穿刺。穿刺成功后,需确认针头是否在血管内,并观察有无外渗,然后才可开始注入化疗药物。一旦发现有药物外漏,应立即进行如下处理:①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针头。另接注射器回抽外渗液体;②局部皮下注射生理盐水稀释药液,并注射地塞米松2~4mg以减轻炎性反应;③皮下注入解毒剂:HN2、MMC、ACt-D渗漏用(N/6)硫代硫酸钠,ADM、VCR则用碳酸氢钠;④肢体抬高24~48h,局部冰敷24h。
(五)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
现有抗癌药物绝大多数对人体都有较大毒性,抗癌药物在杀伤或抑制癌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组织器官有损害或毒性作用,尤其是对骨髓造血细胞和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的毒性作用,成为限制化疗药物用量、阻碍疗效发挥的主要障碍。
1.不良反应分类
(1)立即反应:用药后1天至数日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皮疹、发热、过敏性休克、膀胱炎等。
(2)早期反应:用药后数天至几周出现,如口腔炎、骨髓抑制、腹泻、脱发、周围神经毒性、肝肾损害等。
(3)迟发反应:用药后数周至数月发生,如贫血、色素沉着、心肺毒性、神经毒。
(4)晚期反应:用药后数月至数年发生,如致畸变、不育症,致第二恶性肿瘤。
2.常见化疗不良反应及处理
(1)骨髓抑制:大多数化疗药物均可引起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通常先出现白细胞减少,然后出现血小板减少,前者多比后者严重;少数可出现严重贫血,严重时骨髓再生障碍。
表1 各种药物的骨髓抑制程度,最低值时间和恢复的时间
化疗药物
骨髓抑制程度*
骨髓抑制最低值(天)
骨髓恢复时间(天)
长春碱类
Ⅰ~Ⅱ
4~9
7~21
烷化剂
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