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注射“刺五加”过敏患者要说法 院方不承担责任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近日,市民李先生在新抚区第一医院住院期间,因注射“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了过敏反应,经过医院的抢救脱离了危险。出院后,李先生却一直有呼吸困难的情况。家属怀疑是过敏引发的后遗症,院方却表示:这一情况与过敏无关,他们不承担相关责任。

新抚区第一医院:患者是特殊体质引起的过敏反应

针对李先生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新抚区第一医院的杨姓院长,杨院长介绍:“今年的 8月16日,确实有一位姓李的患者在我们医院治疗时,因为注射了‘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了过敏反应。这名患者在 8月12日因为冠心病住进我们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是依据患者的病情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的治疗。在这名患者入院的第五天上午10时左右,患者在注射了‘刺五加’注射液后出现了抽搐的现象。我们经过检查,确认是因为这位患者的体质比较特殊,引起了过敏反应。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抢救,患者脱离了危险。需要说明的是,引起患者过敏反应的‘刺五加’药物成分会在用药后 24小时内,随着患者自身的新陈代谢排出体外,不会有后遗症,也不会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所以,这位患者出院后出现呼吸困难的情况,不是因为注射‘刺五加’注射液造成的。”

据杨院长介绍,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后,医院和患者家属一起将患者所用的药物进行了封存,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封存的药物进行了检验。结果证明,药品质量没有问题。

新抚区卫生局:药品没问题患者出现过敏,院方不承担责任

随后,记者采访了新抚区卫生局有关领导,一位南姓书记解答了李先生提出的疑问:“据我们了解,患者因为用药引起过敏反应的情况,仅 8月份一个月就发生了 3起。其中,有‘刺五加’过敏的,还有‘双黄连’过敏的。这些中药制剂按照相关规定,在患者使用之前不需要做试敏。但如果患者本身是很特殊的过敏体质就有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所以,在药品本身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医院对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并
不需要承担责任。”

卫生局针对李先生的情况与新抚区第一医院协商,减免了这位患者在新抚区第一医院用药引起过敏反应后抢救过程的所有费用,并减免了这位患者的住院费用 200多元。现在,医患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患者家属对解决方案也基本满意。

针对特殊体质引起的过敏问题,南书记提醒广大市民说:“按照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患者在出现用药过敏情况以后,可以通过三种办法解决纠纷:第一,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第二,双方存在争议,但争议不大,可以通过卫生局进行行政调解。第三、双方在协商不成,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纠纷。”(记者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