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到医院看儿科,要在医院取药,处方不能带走。为了儿童安全用药,东莞市卫生部门日前作出以上规定。而市民对此则褒贬不一,反对者认为,这个规定是医院以药牟利的一种手段。记者昨天走访多家零售药店获悉,依然有市民凭处方来购买儿科处方药,而更多药店则不需要处方就将这些药品出售。
[医院]儿科处方须在医院配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昨天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门诊的取药窗口看到,上面贴着一张温馨提示,其内容表示:儿科处方须在医院药房配药,处方不得拿走。随后,记者来到二楼的儿科诊室,发现里面也贴着一张相同内容的温馨提示。该儿科主任对记者说,这是半个月前市卫生局的规定了,具体原因她也不清楚,“估计是怕到药店买药会不安全吧”。
[市卫生局]为了儿童用药安全
记者随即从东莞市卫生局方面了解到,原来这是今年新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里面的新规定,限制外流是为了儿童用药安全。市卫生局日前要求各医疗机构,凡是儿科的处方均不得外流,所开的药都必须在医院药房取药。据该局专家表示,限制儿科处方外流,是为了安全用药。因为儿童身体发育不完全,各项生理机能不够健全,其对药物的吸收、排泄以及药物在体内积蓄量都与成人不同。儿童用药不仅和成人不一样,就是儿童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若出现不良反应,儿童往往比成人要严重。
[市民]等于是医院垄断了
对于该规定,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名市民,他们是褒贬不一。一名带着女儿来红楼门诊看病的刘小姐说:“其实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毕竟是小孩子吃的药,医院药房取比较方便一点。”而另外一名吴先生则对此表示担忧:“虽然初衷没错,但我觉得医院或许会借此牟利,因为这样的话,儿科的处方药就等于是医院垄断了,你的价格高,我们患者都必须到这里买,这样其实是不公平的。”
[药店]处方药也没关系
然而,记者走访了南城区、莞城区的多家零售药店,发现这一规定几乎成了一纸空文。在这些药店的柜台中,橘红颗粒、浦地兰口服液、蒙脱石散剂、希刻劳、希舒美等儿科常用处方药分类齐全、品种多样。其店员普遍表示,不少家长都拿着医院的处方来买药,而且儿科的处方药往往是销量很好的。
而不需处方就能买到儿科处方药的药店则更多。记者来到南城区莞太路的某知名连锁药店,要求买处方药“希舒美”和“希刻劳”,售货员二话不说就把药拿给记者。“这个药不是处方药吗?不用处方也可以买吗?”面对记者的问题,她满不在乎地说:“这个东西没关系的,只要你肯买。”记者随后到另外4家连锁店暗访发现,这些店员都是同样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