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系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所致。甲亢妇女常表现为月经紊乱、减少或闭经,生育力低。但在治疗后或未经治疗的甲亢妇女中,怀孕者亦不少,其发生率约为1∶1000~2500次妊娠。妊娠期甲亢大多数是Graves病,这是一种主要由自身免疫和精神刺激引起,特征有弥漫性甲状腺肿和突眼。
【诊断】
正常妊娠由于母体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例如心动过速、心输出量增加、甲状腺增大、皮肤温暖、多汗、畏热、食欲亢进等,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见,故使妊娠合并甲亢诊断有一定困难。在产前检查时发现有甲亢的症状和体征时,应进一步做甲状腺的功能测定以明确诊断。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为:有高代谢症群,血清总甲状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离甲状腺素指数(FT4I)≥12.8。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者为轻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脏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为重度甲亢。
【治疗措施】
(1)孕前:因甲亢对胎儿有一系列不良影响,如确诊甲亢,应待病情稳定1~3年后怀孕为妥,用药(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期间,不应怀孕,应采取避孕措施。
(2)孕期处理
1)甲亢孕妇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注意胎儿宫内生长速度,积极控制妊高征。
2)妊娠期可以耐受轻度甲亢,故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透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应继续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在妊娠中、后期抗甲状腺药物剂量不宜过大,一般以维持母血TT4水平不超过正常上限的1.4倍为度,也即可有轻度甲亢。>1.4倍正常上限时才用抗甲状腺药物。抗甲状腺药物中,丙基硫氧嘧啶不但可阻断甲状腺激素合成,且阻断T4在周围组织中转化成发挥效能的T3,使血清T3水平迅速下降。常用剂量丙基硫氧嘧啶150~300mg/d,或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后可逐渐减量。在预产期前2~3周不用药,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有效量。丙基硫氧嘧啶用量每天保持在200mg以下,他巴唑在20mg以下,胎儿发生甲状腺肿的可能性极小。对于在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中是否加用甲状腺激素的问题有争论,因甲状腺激素不易通过胎盘,使用后反而加大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但联合应用能消除由于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和预防胎儿由于抗甲状腺药物的影响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甲状腺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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