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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视力检查?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如何进行视力检查?

眼睛得了病,到医院看病的时候,首先要检查视力,那么什么是视力呢?视力又称视敏度,是指眼睛辨别物体形态大小及细微结构的最大能力。视力分为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中心视力是反映黄斑区中心凹的功能,周边视力是反映黄斑区中心凹以外视网膜的功能。周边视力正常与否是以视野的大小为依据,而我们平时所说的视力是指中心视力。视力检查对于我们了解眼睛功能和屈光状态是很重要的。

标准的视力检查包括远视力和近视力两方面:

检查远视力,我国通常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和我国缪天容创立的对数视力表。检查时,被检者坐在距视力表5米的地方,国际标准视力表1.0或对数视力表5.0与被检眼在同一水平,双眼分别检查,先右后左,从上而下,受检者迅速说出视标缺口方向,把说对的最小视标一行的字号记录下来。正常人的视力为1.05.0。当视力低于0.1时,可逐步走近视力表,按0.1×d/5算出(d为被检者看清该行的距离)。如在3米处以看清0.1时,则视力为0.06。当视力低于0.01时,即在1米处不能辨别0.1时,则改为指数(FC/距离。若5cm还不能辨认指数则改为手动(HM/距离。如对手动亦无感觉,可在暗室内用烛光或手电筒照射眼睛记录光亮为光感光(LP),或无光感。如有光感,并要作光定位检查。

检查近视力时,我国通常用Jaeger氏近视力表和我国徐广第设计的E字标准近视力表。视力表应放在光线充足的地方,或用日光灯管照明。正常人在正常光线下距离30厘米能看清楚第10行为1.0。如果因近视或远视而改变了视力表与眼睛的距离,则将改变的距离一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