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北京居住的李女士,看病后须回太原报销医疗费,无力奔波的她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埋单
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报销、暂时还无法实现相关部门表示,将首先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
省直管某单位的徐女士,4年前退休后到北京居住。现在,让她感到苦恼的是:“看病不方便!那边看了病,还得回太原报销。”
和徐女士一样,我省众多老年人在居所和医疗保险地分离之后,都遭遇了类似麻烦。8月1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我国正从技术等层面,着手解决异地医疗费用报销问题。那么,目前我省对这一问题有何规定、措施?8月21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在外地看病得回太原报销费用
退休以后,追随儿女前往异地居住,这是不少老年人的选择。例如:省直管某单位的徐女士,4年前已退休,儿子把她接到了北京。去北京的时候,徐女士身体硬朗,很少去医院。但最近一年,徐女士的身体开始不断出现小毛病。可是,在北京看病,却得返回太原报销医疗费,真是麻烦。“要是全国联网,太原的医保卡在北京也一样能报销,那该有多方便啊!”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李女士,更是亲身感受到了异地居住报销医疗费的周折。李女士也在去年退休后跟随在北京的女儿居住。去年12月底,她突感头晕、恶心,立刻前往北京复兴门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糖尿病,尿检发现酮体,医院建议立即住院。等病情得到控制,已是半个月后。面对8000多元的医疗费用,李女士这时才想起了医保。可是,当她持着住院发票返回太原,却被告知:异地医药费报销,必须在发病住院起十日内向医保中心备案,否则不予报销。李女士无奈只好自己“埋单”。因为医疗费用的问题,李女士说,她正考虑从北京返回太原居住。
老龄化到来异地报销亟待解决
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6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98%,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今年3月14日省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6年底,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了243万人,我省老龄化社会的特征更加明显。据了解,我省老年人人口每年正以13%的速度递增。
在“银发浪潮”中,相当一部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无论回故乡老家,还是“投奔”子女,都可能遇到类似徐女士、李女士医保异地报销难的闹心事。
山西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部分人员的医疗费报销,是眼下最麻烦的,想在异地直接报销不可能。为什么呢?要想异地直接报销,前提是医保关系转移。而在现有政策范围内,转移医保关系困难重重。首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参保人员的筹资水平、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一个省市一个样,即使在我省范围内,各市有很大差别。而且,各地对医保的规定和管理也不相同,这些都是异地直接报销的障碍。因此,全国各地统一标准、统一报销,凭一省之力,是无法实现的。
一系列措施方便异地参保老人
虽然无法直接在异地报销,但我省最近几年已意识到异地居住参保老人的报销难问题。
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说,类似徐女士、李女士这样的退休人员,属于异地安置人员。对于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以及长期在外地工作的职工,省医保中心提供了一系列方便措施。例如,上述人群可在现居住地就近选择一所县级(包括县级)以上的当地医保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然后,在省医保中心备案,就可以享受医保服务了。这样,此后在自己选定的这家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凭单位介绍信、本人医疗保险卡、医疗凭证、诊断建议书等,就可以到省医保中心报销。不过,报销时的药品目录将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准。
同时,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说,对于省内医院认为限于技术设备等不能医治的疾病,可转往省外医院就诊的,目前仅限于北京、上海、天津。转院后的全部费用,要由个人先垫付。但是,个人自付比例要按照三级医院的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部分,等回来之后,再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此外,对于医疗保险费用异地报销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曾表示,将首先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在国家的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网络(“金保工程”)上,增加医疗保险联网管理的内容。据了解,工程建设好后,将有助于解决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马继玲 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