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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涉及四类人群跨省报销难度仍较大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国家劳动保障部规划医疗费异地报销的消息引人关注。如今,江苏13个市已在全国率先完成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那异地报销的实施情况如何?昨日,记者做了追踪采访。

省医保中心统计,到6月底,全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达到1357万人;到昨日,参加居民医保的人数达到400余万人。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说,医保的特点是就地参保,就地享受医保待遇。他介绍,异地报销主要涉及四类人群,各自的报销情况不一样。第一类是在江苏参保,到江苏范围内其他地方看病的居民。不论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本人可先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后再凭发票报销,“到省外看病的居民,必须要有江苏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证明这个病在江苏省各大医院看不了,这样看完病回来才可以报销。”

异地工作的参保居民,包括农民工,是医保异地报销涉及的第二类人群。胡大洋表示,这部分人参加的是职工医保,他们的医疗费报销,必须跟着工作地点走,但原有医保关系不能转移。比如参保人王某从淮安来到南京工作,原来的医保关系自动中断,个人账户不能转到南京,必须在南京重新参保,换南京医保卡,以后他在南京产生的医疗费,就在南京报销。如果到南京以外的地方看病,报销办法是参照第一部分人群。

第三类人是参加职工医保、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胡大洋说,这部分人的医疗费报销是眼下最麻烦的。比如为了跟孩子生活,张师傅由徐州来到苏州,一旦在苏州生病,原来的医保卡在苏州刷不起来,必须先垫付医疗费,再凭发票回原地报销;如果到南京看病,也必须凭发票回徐州去报销。

第四类人是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胡大洋说,居民医保适当地当期参保,当地当期享受待遇。这部分人如果到江苏参保地以外的地方就医,本人可先垫付医疗费,回来后凭发票报销;到省外看病的,也必须有我省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回来才能报。如果这位居民在我省内异地生活,那原地的医保关系自动中断,必须在新的居住地重新参加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包括报销待遇。

胡大洋表示,当前医保异地报销的难处,在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参保人员的筹资水平、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一个省市一个样,即使在江苏范围内,苏南、苏中、苏北也有很大差别,“在现有国家医保政策框架下,南京筹集的医保基金只给南京的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北京、上海等外省、市的医保基金,同样也不会给我省的患者买单。”

记者了解到,江苏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方案,试图破解这个难题,例如考虑建一个省级调剂基金,一旦实现了省内异地报销,就用它给报销较多的地区“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