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称存三大问题不如自建医疗风险预防机制 广东医院协会筹设互助金:年交30万最高可赔500万 医责险目前在广州不吃香!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广州就有保险
公司推行医疗责任险,90年代末广州有80%的大型三甲医院陆续购买该险种,但接下来的几年中,参保的绝大多数医院又陆续退保。
医疗责任险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购买的一种保险。当投保的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保险公司为患者损失“埋单”。如运作理想,医疗责任险可以让医院从处理医疗纠纷的烦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更重要的是患者在出现医疗事故后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等于多了一层保障。
医院退保,其中有何隐情?在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巨额索赔日益增多的形势下,又如何提高医疗损害赔偿的抗风险能力?
问题:医疗如有纠纷医院仍难脱身
医责险三大缺陷:赔付标准不明反易激发矛盾,赔付不痛快保费却要涨医院称不划算
广州一家不愿透露名字的大型三甲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医院在1998年购买了人保的医疗责任险,参保三四年后又退了保,这和医疗责任险在实际赔付中暴露出的三个主要问题有关。
问题一: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全未减压
近年来,由于医患信任危机加剧,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巨额索赔事件屡见不鲜,几乎每家大医院都有专人、专室处理医疗纠纷,占用了相当的人力、物力,特别是正常的医疗秩序受到干扰,让各医院头痛不已。“我们本以为投了保就可以从这些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可后来发现压力完全没有减轻,每一次见面、谈判、调解一定要有医院工作人员出面,患者和家属根本不买保险公司的账。”这位负责人说,这主要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保险公司的主体和合法位置。
还有的医院负责人对保险公司调解医疗纠纷不积极、专业服务不足也颇有微词。一家医院负责人说,每次发生医疗纠纷,保险公司不派人来,偶尔打个电话问问,就算出庭也不是每次都来。
有关人士分析,医疗责任险保费低,专业性很强,特别是在责任评估和赔偿评估上,保险公司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却很多,经济效益远远比不上一般的财险和汽车保险,因此服务质量上不去。
问题二:赔付标准不明激发医患矛盾
这家三甲医院的负责人说:“医疗事故的赔偿一般按交通意外或人身伤害两个标准确定,但究竟参照哪个标准没有明确。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尽量选择赔付金额较低的标准,患者肯定不愿意,而保险公司又不肯让步。这样很容易拖长调解时间,有时反而激发了患者
的对抗情绪,采取过激行为。”
他说,医院的出发点和保险公司不同,为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只要患者家属要求相对合理,医院会给付一定的安慰性赔偿,使医疗纠纷的解决更快速,并减少了恶性医闹事件的发生。
问题三:大赔付不痛快保费动辄要涨
许多医院反映,保险公司为保证利润,小赔付赔得痛快,大赔付就不痛快了,赔到一定数额就不赔了。而且现行医责险只对医疗责任事故赔偿,但真正的医疗责任事故一般只占医疗纠纷的20%-30%,在有的医院连10%都不到,其他医疗纠纷涉及的赔付,医院只好自己掏腰包。
以一家三甲医院为例,医院每年保费在40万元左右,几年下来保险公司赔付的最高一年也只有约20万元,在那之后,保险公司提出要提高保费到70万元。这家医院负责人笑言:“70万元我们拿来赔付,一年怎么说也够了。”
许多医院一算账:花了钱,又没省事,亏了!于是纷纷退保。
据广州市卫生局200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参加医疗责任险的有60个医疗机构,相比广州300家医院、3000个门诊部的总数并不多。参保的医院数目少,池子的水不多,本身就降低了这个保险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阻碍了医疗责任险的推行。
说法:强推医责险不大可能 市卫生局:广州没有立法权
近日,广州市卫生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广州将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
对此,一些大型医院负责人表示,如医疗责任险能解决上述问题,特别是解决快速理赔问题,甚至能把工作做在前面,如指导医院做好医疗风险的防范措施等,医院还是可以重新接受医疗责任险。
广州会否像北京、上海一样强制推行医疗责任险?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广州没有立法权,强制推行医疗责任险不大可能。如何积极推行?这位负责人解释,主要是“引导”医院与保险公司,促进双方合作。如让保险公司改进、完善服务,让医院更加了解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双方都要努力。
这位负责人坦言,医疗责任险在广州全面铺开,仍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出路·自救:医护每月扣点钱当风险金 无医疗纠纷年末返还有奖
大医院各显神通内部建各种形式预防机制应对风险
在退出医疗责任险后,这些大型医院并没有放弃寻找预防及分担医疗风险的措施。许多医院各显神通,在医院内部建立了各种形式的“风险预防机制”。
一家三甲医院参照医疗责任险的投保标准,按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专业风险的不同,每月从工资中扣取一定“风险金”,风险低的个人在30元到50元,风险高的个人在80元到100元。一年结束时,没有发生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风险金”如数返还,并有奖励。
“主要是建立一个风险预防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此外,众人拾柴火焰高,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涉及赔付,赔偿金额就由科室、基金和医院共同承担。”这家医院负责人说。
谈到医院内部的风险预防机制与参加医疗责任险之间的弊益,这位负责人解释,从事件处理的快捷性和效果看,特别是在处理恶性索赔和恶性医闹方面,内部的这个机制会更好。至于赔付金额计算的合理性和数额比较,因计算困难不太容易比较。
出路·互救:广东医院拟自建互助金抗风险
交纳的钱低过保费赔偿限额远超保额
尽管许多医院建立了内部“风险预防体制”,但医院的院长们并没有放下心来,他们知道这不过是不得已的权益之计,一家医院单靠自身抗风险能力毕竟很有限,一单天价索赔就可能带来致命打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今年3月,广东省医院协会向许多医院去信征求意见,设立“医疗损害赔偿互助金”,建立医院行业内的互助保障体系。协会负责人说,他们和保险公司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而是发挥行业协会的社会功能,为全省医院搭建一个合作互助的维权平台。
根据《互助金管理办法》,每家医院交纳的互助金应低于同等条件下医疗责任保险的保费,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逐年降低,但得到的赔偿限额却远远高于医疗责任险所能提供的保障。如:一家床位少于100张的医院每年交纳互助金仅2万元,年度赔偿限额可高达80万,而对床位多于2000张的大型医院,每年交纳的互助金为30万,年度赔偿限额可高达500万。
更为吸引人的是,互助医院当遭遇医疗纠纷时,可要求广东省医院协会医疗争议调处中心调查处理,并可要求该中心的专业律师全程参与协商谈判,代理行政调解和仲裁、诉讼。
据了解,目前广州许多医院看好这个互助金,不过该互助金暂时还未获得省卫生厅正式批准。也有许多医院持观望态度,希望有较多医院参加时再加入。很明显,参加的医院越多,保费才越低,抗风险能力才越高。 本报记者 陈辉 实习生 关鹤 通讯员 袁毅恒 崔艳玲 徐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