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医院赔偿60多万元拒还遗体父母告医院讨要女儿遗体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女儿在北京妇产医院住院做了5次手术后死亡,其父母经法院判决获赔60多万元后,再次将医院告上法庭,讨要女儿的遗体。记者昨天获悉,东城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1年2月至2005年10月间,李先生和董女士的女儿小李入住北京妇产医院并进行了5次手术。2004年11月,小李将北京妇产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该医院对自己实施的医疗行为有过错。但在案件审理期间,小李于2005年10月26日死亡。小李的父母与小李的丈夫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续参加诉讼。

2006年12月,东城法院认定北京妇产医院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判决该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4.5万多元。2007年5月,二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虽然医疗官司已经结束,小李父母近日却以北京妇产医院拒绝归还女儿遗体为由,再次将该医院告上法庭。二人起诉称,小李尚在世时,2005年8月11日,该医院向法院提出对此案进行医疗鉴定,小李去世时正值司法鉴定进行过程中,此后小李的遗体一直存放在负责进行医疗鉴定的北京公安医院。他们多次要求北京妇产医院归还女儿的遗体,以进行火化,但该医院总是以进行尸检为由不同意归还。直至今日,女儿的遗体仍未火化。

李先生夫妇认为,造成女儿遗体至今没有火化的责任在于北京妇产医院,现判决已生效,医院理应将遗体归还他们。因多次交涉未果,故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北京妇产医院归还女儿遗体,并承担遗体存放费3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妇产医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医务处人员均已下班,她不清楚此事。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