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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扰乱药品经营秩序药店出租转让柜台被叫停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这几年,出租(借)柜台已经成为不少药店的生财之道。(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 陈泥)我国将对药品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这一消息在业界引起高度关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昨日表示,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他们将依法坚决予以取缔。药监部门也欢迎市民对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违规出租(借)柜台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2699611。

租借柜台扰乱经营秩序

据介绍,所谓出租(借)柜台,是指承租方借用或租用药店柜台,派出或雇用销售人员销售本企业药品的行为。这是出租(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无证经营的一种形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经营秩序。

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认定药店是否出租(借)柜台,一是看经营的药品是否纳入了药店日常经营的“购、存、销”和质量管理中,是否建立了规范有效的药品供应商档案,是否具有合法的购进票据,是否严格履行了购进药品质量验收制度,验收记录是否完善等;二是看销售人员是否纳入药店员工管理:是否与药店建立了用工合同关系,是否由药店统一发放工资并统一服装和佩饰,是否参加了统一的上岗培训和健康体检等。

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专柜药必须留存合法的购进(进药)票据,否则将一律按照出租(借)柜台行为予以处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对专柜药品分类分区陈列并规范标识。同时要建立药品专柜报告制,药店将设置药品专柜的情况及时向辖区内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药品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问题。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健字号”“消字号”“妆字号”等产品与药品混淆问题的清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内对药品与非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分区。在叫停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专柜以后,一些不遵守相关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将受到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惩罚。

药品零售业经营模式将受影响

对于国家药监部门叫停药店出租柜台的举动,不少业内人士则表示,当前药品零售行业的利润和经营模式可能都将受到影响。

据业内人士介绍,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与药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合作的模式在药品零售行业比较普遍,尤其是在“广告药”市场,设立专柜、派驻专门的促销员的营销模式,已成了不少产品启动市场的首选方式。由于有利可图,因此也成为药品零售企业乐意去接受的经营模式。因此,主管部门应该对叫停的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比如多元化经营模式中的非药品的专柜经营是否也包含在“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之内,如果是,叫停势必对当前的零售业态产生较大的影响。

但是,厦门鹭燕大药房总经理朱明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从保证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的角度来看,叫停这种行为必然是一种趋势,尤其是那些未经过质监部门鉴定、未经过临床试验、未通过正规渠道被药品批发零售业接受的“广告药”也能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