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公告,批准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可进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产前诊断和普通的产前检查不同,孕妇在做产前检查时,出现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这4种情况时,就需要进行产前诊断。如孕妇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也必须在这5家医院里进行。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其余的医疗机构都不得开展产前诊断,否则都按违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