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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将聘请医药专家检查医院乱收费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甘肃省物价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省药品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昨日,记者获悉,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价格主管部门将聘请医药专家,陪同价格执法人员共同检查。

检查范围:

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2006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药品价格

1、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的,有无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用或者少用政府降价药品的;

2、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制定价格,以及采取改换药品规格或者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实际零售价格是否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3、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在药品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作价,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有无价外回扣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

4、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是否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有无超过规定的利润率标准或者擅自作价销售的。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收费

1、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是否以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的实际成交价为基础,顺加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流通差率确定;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

2、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是否符合规定的收费条件;是否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或者提高标准多收费,以及以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抵押金等为名,强制性变相收取费用的;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单位是否违反规定收费。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物价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主动与纠风办、监察部门沟通案件情况。

医疗服务收费

1、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的;

2、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器械,是否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

3、医疗机构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是否按照规定的价格执行,有无分解检查部位乱收费的行为?

4、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要求分科室公示其服务项目、基准价格、浮动幅度及实际执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