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9日《大河报》载:28日,驻马店市民汪红莹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她调离该市第四人民医院已10年了,医院就是不退还她当年所缴的3000元新分配学生风险金。“医院说要钱没有,生病可来医院治,用风险金冲抵,这不是耍赖嘛!”记者为此来到驻马店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访,证实了汪红莹所诉不虚。
我国有关法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驻马店市第四人民医院发明创造的这个“新分配学生风险金”,虽然穿了件“马甲”,可其依旧属于变相押金的形式,本身就是违规的,因此这笔钱根本就不该收。退一步说,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随心所欲,劳动者为了饭碗忍了,被迫交了钱,现在人家已调走了,按照你院方当初的说法,这笔钱也应退还人家,拖着不还岂不是自食其言!
而院方现在给出的还款办法居然是让当事者过来看病,来冲抵款项,实在让人瞠目结舌。或许院方会振振有词,人是吃五谷杂粮的,难免有病,到咱这来看病,顺便把风险金问题解决了,岂不是很好?可就算人家真生病了,完全可以选择自己信赖的医院,为何要上你这来,这不是强迫又是什么?或者故意抬高药价、进行重复治疗,恐怕当事者会欲哭无泪了!
欠款不愿还的事情人们虽说见多了,但好歹还大都有个理由和借口,多少还有些心虚而底气不足,现在医院堂而皇之地提出以看病来冲抵堪称史上最狠的还款法,有才,实在是有才!若是照此逻辑,那药店欠款便可声称“要钱没有,过来吃药冲抵”,火葬场欠钱更可说“没有钱还,免费火化冲抵”,这非得把人吓晕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