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时“一切正常”的婴儿,十几个小时之后竟被告知“左臂骨折了”。昨日,合肥的新晋妈妈陈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儿子出生后出现的“蹊跷”骨折一事,并表达了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安医附院)的不满。
陈女士介绍说,她于5月18日住进安医附院产房,当天下午5时左右顺产产下小孩。出生后,小孩被带往新生儿病房观察两小时,未被告知有异常情况。次日上午10时半左右,护士抱着洗完澡的孩子回来告诉她,小孩左胳膊骨折了。陈女士和爱人十分着急,找医院理论,对方表示应尽快拍片、治疗,同时要她在“同意书”上签字。事后,她才被告知,“同意书”上内容显示,小孩胳膊骨折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妇不配合医生而导致。
陈女士对此提出质疑:她在安医附院待产时曾作过详细的检查,医生表示婴儿一切正常适合顺产;即使婴儿是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左臂骨折,那为何医院当时没有发现,而是时隔十几个小时之后才告知?新生儿后来被医院诊为“左臂骨折”,并用夹板、绷带进行固定。两周左右,小孩左胳膊上的红肿消失,但拍片显示骨头已发生错位。“不知道小孩的胳膊以后会不会出现后遗症?”陈女士担心地告诉记者。
陈女士认为,小孩的骨折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医院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她告诉记者,经过协商,院方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陈女士住院款项全部免除(已交4000元,现欠账900余元),但院方不提供发票;另一个方案是,医院免除陈女士所欠的900余元款项,陈女士带小孩出院,如果以后小孩出现后遗症,双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此,陈女士不愿接受。“我在乎的是小孩以后的健康情况。”她向医院提出,院方应承诺,每半年对小孩左臂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后遗症,医院应全额支付治疗费;此外,医院应对一个多月以来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进行赔偿。
昨天,记者找到安医附院分管医务处的梁副院长,他表示,任何医疗过程都存在风险,此事正在进一步的协商中,相信会有圆满的解决。随后,他称“马上要开会”,“具体情况可以找医务处”。记者来到该院医务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具体负责此事的是该处的陈姓处长。随即,记者找到陈姓处长,听闻记者采访此事,其马上表示“我谢绝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