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禹州某医院院部内科药房4名药剂师集体收受医药回扣7万多元。昨日,记者从禹州市法院获悉,这4名药剂师因收受药商好处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均适用了缓刑。
贪吃回扣药剂师被“麻倒”
徐某是禹州市某医院院部内科药房主任,主要职责是带领药房工作人员做好药品划价、调剂药品及监督药品的销售等,工作中与药商时有接触。2004年1月,经常往该医院销售新特药的药商王某、郭某等人,通过熟人找到徐某,请徐某帮忙给他们统计一下推销的新特药的月销售量,并暗示会给徐某好处费。心领神会的徐某经过与同事李某、刘某等4人密商后,一起对药品的销量进行统计,而药商也准时将一个装满回扣款的药袋送给徐某。
匿名电话揪出一窝“药虫”
正当徐某等人为之窃喜时,一个匿名电话拨到了检察院反贪局。检察院5名干警悄然赶至该医院,对该药房进行了搜查。看着自己亲笔所写的近千页的药品回扣明细表,徐某等人顿时傻了眼,只好老实交付了自己的罪行:从2004年1月到2005年7月,徐某等4人先后统计过57种药品,收取回扣共计72466.85元。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等4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药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赃款已全部退缴,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