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哈尔滨市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转诊治疗,使参合农民患者得到较高医疗水平的救治,近日,哈市卫生局与哈市17家医院签订了《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穴以下简称《协议》?雪,根据《协议》,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患者可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签订《协议》的17家医院中,综合医院有:哈市第一医院、哈市第二医院、哈市第四医院、哈市第五医院、哈市中医院、哈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市朝鲜民族医院、哈尔滨二四二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专科医院有:哈市胸科医院、哈市传染病医院、哈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市儿童医院、哈市眼科医院、哈市口腔医院、哈市妇幼保健院、哈市骨伤科医院。
据介绍,在这17家定点医院住院的参合农民患者可享受免收5%医药总费用(包括各种辅助检查项目)的优惠。参合农民患者康复出院后,医院可免费为其提供补偿返款报销所需的各类票据、清单、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截至5月10日,哈市18个县(市、区)全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共有33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了哈市实际农村人口的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