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苏州市立医院(原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里,该院开出的收费清单显示:给病人吸氧是一天35小时,上呼吸机是一天32小时,使用微量注射泵是一天81小时。而更离奇的是——“太荒诞了!人死亡离开医院十几个小时,医院的收费清单中竟然还有2次换药和手术费用”。6月11日,苏州市民罗福民指着一份厚达500页的医院收费清单,情绪激动地说。(6月12日《现代快报》)
账单显示患者死亡14小时后医院为其做手术,这绝对是荒诞到家了!但还有更荒诞的呢,因为这份厚达500页的荒诞账单并不是患者出院的时候拿到的,而是法院转给患者家属的。而在医患双方已经在法庭上相见了的情况下给出的账单,无论如何你都不能说那些差错是医院疏忽所造成的了吧?谁在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时候不会仔细核对呢?就算是这份账单是法院直接取的证,但医患双方闹的不可开交的情况早就出现了,医院有理由不核对一下自己的工作以免授人以柄吗?曾经轰动一时的哈尔滨二大二院的“天价医疗费”案就出现过这种情况,医院给出的收费账单漏洞百出。而这样的例子我们还可以找出很多来。这说明了什么?我认为,这说明了医院管理的混乱和对公平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敬畏之心。
不是吗?时下的医院在收费过程中,竟然没有相应的审核制度。只要他们把数据输入到微机当中去了,患者就只能乖乖地掏钱,反正患者和医院之间在信息方面是绝对不对称的,就算是患者发现了多收费,也没有什么办法去惩罚医院的,顶多也就是把多收的费用退给你而已,更何况患者发现多收费的可能性还微乎其微呢。如果不是医院的账单中出现“一天超过24小时”这样的常识性错误,患者能发现得了吗?就算是患者随身携带录像机都没用吧?比方在做大型手术的时候,患者大都处于全麻状态,就算是处于清醒状态,医生都给你用了哪些药物你也是一个搞不清,在重症监护室里的情况同样是如此,相对能明白一点的家属根本就不在患者身边。这也是一些人情愿给医生上红包的主要原因之一,医生不坑你就比啥都强呀!
关于医院乱收费的问题,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曾有一段精彩论述:“有人问我,根据消息,2006年我们医院多收费500万元,我吓一跳,赶紧去查原因,最后发现我们医院去年共收入10多亿元,而差错的多收费占了不到1%,符合国家差错在2%之间的规定。”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医患关系不和谐,在于医疗行业的特点,百姓对此不了解。而医疗收费与医疗技术一样,具有复杂性,判断医护人员是否乱收费,在于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乱收费。(4月30日《信息时报》)。不知道如果让这位林院长来评判这张离奇账单的话,他会怎么评判这一收费的性质,相信也肯定会认为这是“无意的乱收费”──在交给法院之前人家都没改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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