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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医院首批获准移植人体器官不得收取器官费用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经卫生部审核,北京安贞医院等13家医院成为北京地区首批有资格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

根据中国刚刚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院均不得向患者收取所移植器官的费用。

这些医院是:安贞医院、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医三院、人民医院、协和医院、友谊医院、北大一院、佑安医院、阜外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含临床部)、武警总医院、空军总医院。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医疗优势,这些医院分别被允许开展心、肺、肝、肾移植。

根据今年5月1日在全国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上13家医院在开展临床器官移植前,应设置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今后,移植的人体器官必须是供者无偿、自愿捐献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的捐献者和接受者的个人资料保密,更不得参与人体器官买卖的商业活动。

北京市卫生局强调,从事器官移植手术,向器官接受者收取费用只包括: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医院或医生,均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

从6月11日起,13家医院名单将在首都之窗网站上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至6月24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