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关注的郝和平案终审宣判,国家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司前司长郝和平被北京市高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同时,北京市高院采纳了郝和平本人的意见,在追缴其百万元受贿款物、没收20万元个人财产后,发还了郝和平夫妇案发后被扣的其余100余万元个人财产。
去年11月28日,一审法院判决郝和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15年;除追缴涉案财物外,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郝和平妻子付玉清,则因伙同郝和平受贿20万罪名成立,获刑5年。
据了解,郝和平受贿罪名涉及的财物为:现金三笔共25万、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5.98万元)、高尔夫会籍卡3张(价值50余万元)。送出这些财物的5家涉案公司,无一例外是国内医疗器械公司。
据悉,今年3月上旬,在讯问郝和平夫妇,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北京市高院做出了维持原判刑罚,并退回无关财物的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称,身为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的行为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