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贵阳市医保中心向媒体通报近日对全市118家定点医疗机构暗访检查的情况。对存在药价违规、挂床住院、过度医疗及违规收费的数十家医院分别进行点名通报,医保中心将按《服务协议》及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据介绍,从4月18日至5月20日,贵阳市医保中心与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会同当地物价部门,对118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暗访检查。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医院售出的医保药品“倍他洛克”进价7.6元,零售价定为9.4元,零售价高于出厂价115%;另一家医院的“抗病毒颗粒”和“琥乙红霉素”两种药品的零售价格也超过进价的115%。按有关文件规定,“以实际购药价为基础,西药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中药饮片加价率不超过25%”,违反此项规定的医院有花溪区中医院、开阳县人民医院、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南明区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3家医院。医保中心对上述医院给予了扣年终考核分2分的处理。
经查实,花溪区中医院、贵阳煤矿职工医院、红林职工医院、轴承厂职工医院、西工厂职工医院、修文县人民医院等6家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医保中心对上述挂床住院所涉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按3倍扣款处理,并扣年度考核分1分。
经查实,息烽县人民医院、花溪职工疗养院、修文县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扎佐分院等17家医院存在过度医疗及违规收费行为。其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串换药品收费,例如将地塞米松注射液换成曲马多,一次性便盆记录成护理卫生材料费;收费与服务不符,例如收录参保病人高某某,心电检测48小时,只记录16次,血饱和度24小时,只记录12次;诊断与治疗不相符,例如参保病人余某4月13日入某医院,诊断为膝关节半月板术后,病人并无痔疮诊断,但开具了马应龙痔疮膏。医保中心对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按3倍扣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