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家医院设立警务工作站。“负责受理发生在医院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医托、号贩子、职业‘医闹’等行为将成为其重点打击对象”。(据5月17日新华网)
对警察兼任医院副院长,舆论提出了强烈批评和质疑,认为警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能成为医院的私家保镖;警察到医院兼职,有悖其中立身份和社会公平;容易形成新的权钱交易等。与之相比,警务工作站进驻医院,似乎没有听到多少反对的声音。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同样弊多利少,不宜提倡。
首先,在医院设立警务站,与警察在医院兼职一样,都有可能导致警医勾结,侵害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的合法权益,形成新的社会不公。
其次,设立警务站不符合精干高效的要求。公安部门在管辖区域内设有派出所,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组织,再在派出所下面设立警务站,又增加一个管理层次,不符合精干高效的要求。再说了,各地公安机关纷纷提出要建立快速处警机制、110联动机制,按照要求,公安部门接警后应该在很短的时间(一般要求1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处置。既然如此,还有必要在医院设立警务站吗?
第三,设立警务站不符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近年来,中央要求各级企业的后勤服务机构逐步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企业公安机构属于移交的重点。医院虽然与企业有区别,但二者都有经济利益方面的追求。在医院设立警务站,会不会形成新的“办社会”呢?警务站人员在医院办公,办公场地、办公设施都由医院供应,甚至还从医院谋福利,这无疑会增加医院的经济负担。
根据报道,打击“医闹”等行为,将成为警务站的工作重点。不知有关部门想过没有,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医闹”行为发生?如何区分正常的医疗纠纷和职业“医闹”行为?这能够成为设立警务站的理由吗?
那些设立警务站的学校,擂肥事件依然屡屡发生,企业纠纷也没有因此而减少。这样的前车之鉴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