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瓯江经济学名家系列讲座暨首场学术讲演”上,北京大学副校长、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海闻教授表示,在医改领域,政府要尊重市场,不能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药价,但可对收入较低者实行救济,而这需要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商业保险的发展。 这种观点令人不敢苟同!
药品与粮食、食盐、电力、燃料、自来水等一样,属于人民生活必需品,政府对它的价格进行调控和监管体现了公共福利政策。目前我国农村37%应就诊病人没有就诊,65%应住院病人没有住院,不得不“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原因之一就是药价虚高导致“看病贵”。面对这种状况,呼吁政府放弃对药价的行政干预,仅靠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发展商业保险来救济收入较低者,可谓远水救近火、舍本而逐末。
再说了,政府对药价的行政干预也是世界上许多社会保险制度非常完善和商业保险异常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比如加拿大,药价由联邦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和药品与卫生技术署进行确定和审查。又比如英国,对于专利处方药,政府通过控制制药公司的利润达到管理药价的目的;对于非专利处方药,实行最高限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