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市、县(市、区)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督体系和供应体系,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药品统购统配零差率销售的试点,保证公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