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05年有一些城市医院里面设立警务室,在医院里面设立警务室两位院长是怎么看的?今年后半年明确规定医院里面设立警务室,当地驻地警察到这里来上班。
程齐波:我们医院没有警务室,东四派出所常年有人在那儿巡逻,一片一个点就在我们医院的旁边。我们医院本身编制上有保卫科,属于内部的。这几年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最近医师法公布以后,广大人民群众维权意识随之增强,医院医患纠纷特别是病人跟医院打官司,跟医院制造矛盾了,应该说比过去明显增加。说明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这是好事,但是也不乏社会闲散人员,素质比较低的人员故意通过一些方式方法来要挟医院。要想富做手术,做了手术找大夫。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话,在我们医院这样的例子真是不少,至少我在医院的这几年,像这样的例子我遇到过,真是气的没办法。出了手术室,动不动医生护士就要受到不白之冤,动手打,倒没有出过动刀子的事情。
我们医院规定骂不还口,动不还手,员工受到不白之冤,医院是要安慰的,我们通过法律部门,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这个问题,来维护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这是我们院领导义不容辞的义务。有一个春节有几个人喝醉了,一个医生帮他们缝伤口,结果后面一个人把医生打昏了。第二天我亲自买了水果带着机关慰问我们的工作人员。出了这种事情,不能拉偏架,不能刺激患者,患者到我们这儿来就是我们的客人,不能刺激患者。他一看到穿警服的来了,马上事情就好处理了,军人去了比一般人去了好处理一些。医院处理警务室,我觉得无可厚非。如果说把这个问题就是为了对付老百姓闹事,这个就不对了。
高海鹏:穿着军装可能好一点,我们这边根本没有办法,全北京市也好,全国的院长坐在一块儿谈论,这个问题无解。我们的难处说白了只有一个,当我们双方发生意见上分歧的时候,是否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来走,国务院条例有这个程序,协商解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走法律诉讼。现在问题是如果我们医院不怕承担责任,我们该怎么办,当我们有分歧他不走程序怎么办?没有一个人能回答这个问题,逼着国家一个小医院把黑社会老大弄去了做保卫科副科长,倒是没有人敢登门了。我们能做吗?不能。
程齐波:现在这个问题正在处理还没有处理完,山东一个法官的母亲到我这儿来住院也是肝癌,我们是好意看她病的太重,做干细胞移植效果不明显,还白花钱。肝癌还活得了吗?你没救活我,我就要到处写信给你闹事,要点火烧了医院。隔不长时间来一趟,后来我说再来给他扣住,你身为法官恐吓我们,扰乱正常秩序,我就不按正常病人来对待。那就得警务人员出面了。
主持人:国外或者医务人员这边受到伤害的话,有没有一些机制?
高海鹏:国外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法制健全,当双方发生分歧的时候可以协商解决。这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在国外也是主张自己协商解决,而不是到法院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中国现在很多老百姓不相信法院。
主持人:医患之间出现矛盾的时候,好像有理的都是患者,目前医患矛盾到达什么样的程度?
于宗河:社会上有一些人或者一些部门是这么看的,总是把患者作为弱势群体,相应出来一个举证责任倒置。我认为医院里面设警务室现阶段必要,但是可能是一个过渡形式。至于过渡期多长看发展,为什么说必要?从两方面来说,现在医患矛盾应该说越来越尖锐,现在社会上对医生责难和误解很多,甚至把医生跟妓女放在一起比较。说医生要跟妓女放在一起,侮辱了妓女。
医患之间没有缓冲,现在看病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服务,给你做检查拿药。这个冲突是很直接的,很厉害的。对医院有意见时,甚至不是医疗事故为了一点钱的问题,矛盾很尖锐。不依法执行,对医生有人身伤害,人格上有伤害,没有人来保护的时候,请警察介入是公安部和卫生部共同发布的通知精神来做。这是第一。
第二,这些年来的医患矛盾尖锐,医护人员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很多医院提出来自卫的保护,你来打我,我也组织人打你,这就很危险了。他派一帮人来打你,你不保护自己怎么办?有些医院提出自卫的保护,如果在这种状况下,在中央提出来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这种情况下,再不采取措施,公安部门再不介入,那就无视不稳定的情况。介入是对的,但是这种方式是一个过渡方式。慢慢随着医患矛盾的缓和,老百姓慢慢会理解。国外基本没有,我考察到问到听到的情况,没有听说外国病人打杀医生的,没有听说。
程齐波:医生的素质本身有问题,另外患者本身的素质也是有很大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