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荣委员说,例如青霉素,为使这种产品能有最大利润,一些制药企业对原有的产品中的辅料稍加改变,就成为一种“改剂型的新药”。采用这样的方式可以派生出上百种改剂型的以青霉素为药物成分,药效作用完全相同的所谓新药。其结果是每种药品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同类产品,而价格可以从几角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差别。一旦政府在招标中招到低价的药品后,企业就宣布这些产品停产,即业内人称的“一招就死”。代之而出的是同类产品,即所谓“改剂型的新药”,其药效相同,但价格飙升。最终的结果是广大患者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
对此,王正荣委员建议:国家应对现有的药品价格进行清理整顿,特别是同一类药,其价格应基本一致。对于仿制药物和改剂型类新药申报审批,要严格控制质量和数量;对于那些质量没有明显优于原剂型的改剂型新药坚决不批。
同时,政府有义务和责任指定一些信誉好的制药企业,生产一些长期以来证明临床疗效好、毒副作用小的临床常用老药,其价格定在略有盈利的低价位。然后通过指令性的配送或直销到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减少流通环节,以遏制目前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切实改善老百姓“看病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