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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公示全国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的公告》(国食药监安[2006]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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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检查和审核,SFDA拟批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全国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为10日,自2006年11月28日至2006年12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10-88331008;传真:010-68336683;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政编码:100810;电子邮件:liwh@s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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