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保监会出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产品均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这意味着从今天开始的过渡期内,市场上原来的“有病理赔、无病返保费”的返本型健康险产品将陆续退出市场。
新产品价格将有变化
“随着《办法》实施,健康险市场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好时机,因为专业化经营将是今后健康险发展的重要趋势。”深圳保监局寿险监管处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深圳已有专业的健康险公司开业,《办法》出台无疑会促进保险公司设计更专业化的产品,以满足市民的健康保障需求,分散疾病风险。
《办法》中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这意味着市场上部分含有生存给付的长期疾病险种将会退出市场。既然减少了生存给付,疾病保险产品是否会降价?
深圳保监局这位负责人称,生存给付责任剥离后,新设计的产品价格当然会发生变化,但新产品与老产品的保障范围不同,价格并不具有可比性。《办法》出台主要强调健康险的保障功能,并不是为了降价。
新老产品设有过渡期
尽管《办法》今天实施,但记者获悉,到昨天下午为止,还没有保险公司在深圳保监局报备新健康险产品。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称,产品设计是总公司做,健康险这方面暂时还没有新的计划。“《办法》实施,并不意味着返还型健康险即刻消失,新老产品间将有一定过渡期,以确保市场平稳过渡。”深圳保监局这位负责人称。
人保健康险深圳分公司有关人士称,在《办法》出台前,部分保险公司已按规定提前调整健康险产品。“我们公司的长期护理险便是按《办法》规定设计的,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保额封顶的终身医疗险等,这都是对《办法》的提前消化,预计短期不会出现众多新产品一哄而上的情况。”
打包产品将成主流
今年以来,深圳多家保险公司推出长期寿险+附加健康险的产品组合,将之称作终身健康险,这种产品组合中包含生死两全和医疗费赔偿责任,投保人获得的医疗费赔偿额不超过长期寿险保额。那么,这种产品组合是否要被禁止销售?
对此,深圳保监局寿险监管处负责人称,产品组合是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一种更广泛的选择,可让市民获得更全面保障,近年来发展很快。不过,产品组合中主险与附加险的概念有区别的,附加的健康险产品按《办法》规定执行就行。
人保健康险深圳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险种组合与险种有区别,为便于理解和记忆,销售人员可能会给多个险种搭配组合冠一个名字,这与《办法》规定的对险种的命名并没有冲突,险种组合命名就像一个人被冠以一个“花名”一样。不过,消费者需认真识别组合中有哪些险种,及每个险种的具体保险责任,保护自身权益。晶报记者余彦君
温馨提醒
10天犹豫期内可退保
深圳保监局建议市民,购买健康险时要根据性别、年龄段的差异选择不同的险种,自身收入情况与保障程度的不同选择不同的产品,同时要考虑保险公司的服务和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办法》中规定健康险产品至少有10天的犹豫期,从投保人收到保单起的那日开始计算,市民在这个期间发现险种不合理或不适合自己,可要求足额退保。
人保健康险深圳分公司表示,对重大疾病型产品,由于前期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定义分歧,目前保险同业公会正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共同订立“重大疾病”的鉴定标准,不久即可出台。预计新标准应该更符合公众利益,建议市民目前购买重疾险时应慎重,同时,对部分停售炒作,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按需要买保险,而不是因某险种停售而抢购。(余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