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0年前,部分农民响应号召,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了贡献。今天,当他们步入花甲之年时,领到了政府每月发给的奖励扶助金,使他们像城市退休职工一样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由政府出资,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改革,是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
从去年7月开始,我省全面推开这一奖扶制度,随着这一政策逐步深入人心,我们坚信,将会有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走上“少生快富”之路。
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人口的有效控制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人口增长虽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但人口众多仍然是必须面对的巨大压力。进入新世纪,人口更加复杂,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把解决农村人口问题与解决“三农”问题统筹考虑,把加强管理服务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走“少生快富”之路。
同全国一样,在过去一个时期,我省在缺少相应财力的情况下,主要依靠强硬的行政制约手段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受到损害。现在,按照建设公共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的要求,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福民惠民的宗旨和本位回归,统筹应用社会经济政策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激励补偿,引导更多的农民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使计划生育家庭和公民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得到实惠,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造福于民的社会公益事业,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善政工程。这是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要求。
人口学家评价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标志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由过去以“处罚多生”为主,向“处罚多生”和“奖励少生”并重转变,是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突破,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
奖扶制度的推行,以一种利益诱导的方式,对于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所说:奖扶制度的实施,“让计划生育的坚定分子感到光荣,让超生的人感到后悔,让准备多生的人犹豫”。据一些地方反映,试点开始后的短短几个月中,农村夫妇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数量超过了过去24年的总和,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排队领证的场面。
英山县红山镇只生育一个女儿的张嫂,自从县里实施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后,改变了“养儿防老”、“生儿种田”的传统观念。去年7月,她与丈夫商量后,夫妻俩来到镇计生办,主动退掉了二孩生育证,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他们说:“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解决了养老的后顾之忧,今后可一门心思奔富路。”
常务副省长周坚卫给农民颁发奖励扶助金
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问题。
工作人员深入农户调查摸底。
全省近7万农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洁、通讯员向秀芳、实习生高博)我省首批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近7万农民,年前已全部收到了该项奖励。
2004年4月,国家批准我省为全国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的省,全省确认68398位农村人口能享受这一奖励。他们中间,只生一孩的有36417人,占55%;生育两个女孩的16107人,占24%。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全省应发放奖励扶助金4100多万元。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去年8月初,中央财政负担的2170万元全部拨付,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936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声音]
彰显以人为本理念
奖励扶助以其所具有的人性化,比处罚更有“弃劣向良”的力量。奖扶制度昭示着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更加尊重人权,只有让选择计划生育的人得到更多实惠,生育选择才会变成个人自愿的事情,这是对个人生育权的尊重,也是对人权的尊重。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石人炳
晚年生活有保障
“做梦也没有想过,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还会受到国家的奖励。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的晚年生活多了一道保障。”
——建始县高坪镇农民 刘诗清
少生优生才能幸福一生
在上世纪70年代,作为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我顶着压力,率先在村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了一个女儿后,就采取了节育措施。如今家庭美满,生活幸福,从内心深处感谢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好。只有少生优生,才能幸福一生,跟共产党走,听党的话就不会吃亏!
——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农民 余望田
补偿使农民受益
对农村计划生育夫妇而言,奖扶制度是对他们响应政府号召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尽管不可能使他们“收益最大化”,但可能使他们“风险最小化”。
——武汉某高校一教师
对不生育的人也应奖励
对少生和不生孩子,哪怕是因生理原因不能生育的人也要实行奖励,因为这些人在客观上对国家的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对这些人多奖励也是计划生育工作从疏导入手的一种有效方法。
——省直机关一郭姓干部
[政策问答]
何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必须是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农民夫妻: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哪几类情况不能作为奖励扶助对象?
1、终身未婚,但有非婚生育子女的;2、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含妊娠分娩胎儿,但该胎儿没有生命体征)的;3、夫妻双方均未生育但收养了子女的;4、溺杀、遗弃子女,经查证属实的;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期未满的。
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如何申请?
凡本人认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均可在年满60周岁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后,填写《湖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连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村(居)民委员会。奖励扶助金如何发放?
奖励扶助金发放按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财政专户。委托代理发放金融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以一卡通或存折的形式定期发放给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代理发放机构不得将奖励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等。
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对象凭身份证、光荣证和存折直接从全省统一代理发放金融机构领取。
如何对奖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将奖励扶助政策、对象、标准和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每半年组织对政策执行情况、项目管理、资金配套和资金发放进行公开监督和绩效评估。
[专家有话]
实现养老方式的转变
养育子女的一项重要社会功能就是养老。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老爱幼”的美德和“养儿防老”的传统。但作为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老龄保障,基本上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这在独生子女长大成人离家、特别是独生子女意外亡故的情况下,将会使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变得十分突出。
无论从社会发展进步、还是考虑到对他们牺牲的补偿多种角度,现在都是实现养老方式的转变,从单纯的家庭养老方式过渡到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形式的时候了。而且这一措施消除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后顾之忧,将更有利于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目标的实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学院院长 杨云彦
奖扶政策具有鲜明的导向性
和其他社会福利政策相比,奖励扶助制度着眼于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控制农村人口增长,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性。奖励扶助制度把农村社会保障与控制人口紧密结合起来,对于稳定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家庭、抑制超生具有重要作用。从单纯“处罚多生”到“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重,这是我国人口控制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我国正在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向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