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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黑名单”的稻草人效应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4月26日,新华网)

这则新闻让我想起横陈在各单位的意见箱。几乎所有的意见箱自设立始总是锁儿把门及至坏掉,设立者与公众之间有种奇怪的默契--摆设。这种重形式轻本质的心态已经濡染成全民性的心理,哪怕是自欺欺人,也要乐此不疲。说的好听一点,是为了虚无的威慑,像稻田里吓唬雀儿偷食的稻草人。卫生部门设立行贿“黑名单”的做法就让人产生这样的联想。

这几年药物价格虚高,出厂价到患者购买价之间相差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已是常事。民怨沸腾无益,政府限价效果不彰,皆因为药品流通渠道层层盘剥所致,归结到一点,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是罪魁祸首。谁都知道其中的猫腻,关键是哪个医药生产厂家和药品经销商以及医院能够公开站出来说自己是清白的呢?

在医药领域整体塌方的情况下,“黑名单”还要找吗?果真要找出来,“中标”的倒霉蛋也会呛声大叫冤枉,在法不责众的大环境下,这种挖黑的做法确实值得商榷,故而,卫生部门当务之急是营造医药购销的公平环境,堵绝各环节私底交易的漏洞才是正理。也就是说,只有当医药购销领域处于公开透明的常态情况下,设立举报“黑名单”才有净化环境和威慑作用。讽刺的是,在媒体屡曝医药购销环节不正常路线图的情况下,医药领域涉嫌商业贿赂的线索已是昭然若揭。责任部门应该找准已曝光的线索,顺藤摸瓜调查清楚,才是正本清源之举,也对公众有所交代。对公众而言,真正关心的是药价降下来;对监管部门而言,人们希望看到行动。严苛地说,政府在规范医药市场和平抑药价方面措施并不少,但囿于落实不力和整体环境的因素,效果并不好。在这种情势下,有关部门手中握有再多的“黑名单”又有何用呢。

当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成为行业潜规则,当这种潜规则带动的利益暗流侵袭到医药购销领域的每一环节,任何的威慑和修补都没有了意义。类似“黑名单”这样的姑息疗法就成了出台政策者的自我安慰。

公众在思索,在追问,其他领域的商品价格能够维持在相对公平的水平,为何药品就不行?公众不想费神探究医药购销流程的复杂,也不想听药商、中间商和医院的牢骚和解释。理性的公众还知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是大撒把经济。人们在宽容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同时,更希望监管部门用“有形的手”将误入歧途的某些利益群体拉回正常的轨道。公众的思维简单明了,药品的流通渠道最多三个环节,即药厂、中间商和医院(药店),只要监管部门仅仅把控住这三个关口,药品价格怎么也不会声到冒顶的地步呀。公众明白,那是在这些环节外,又赘生出更多的中间环节,此为药价虚高的根本症结。在我看来,监管部门花点功夫“消肿”中间环节要比设立行贿黑名单有效得多。农田里的经验也告诉我们,100个装模作样的稻草人也比不上一个农夫挥挥手对雀儿的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