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牵引:皮肤牵引简称皮牵引,是利用胶布等粘贴于皮肤,通过牵引力来对抗牵引肌肉的力量,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1.皮肤牵引适应证
(1)小于 12岁的儿童患者,尤其小于 4耀5岁者,如儿童股骨干骨折、肱骨髁上骨折复位失败或不宜手法复位者。
(2)股骨粗隆间骨折。
(3)防止关节挛缩:如化脓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结核时的关节屈曲挛缩。
(4)股骨颈骨折、陈旧性关节脱位术前准备。
2.牵引方法 胶布宽度为肢体最细周径的一半,上端在骨折部位,下端超过肢体远端 10cm。亦有特制的泡沫塑料带牵引。
具体方法:实施皮肤牵引应洗净伤肢皮肤,涂安息香酸酊以增强胶布的黏性、减轻皮肤的刺激。将胶布平贴于伤肢两侧,外加绷带。为使踝以下两侧的胶布分开以利于装牵引绳,事先应在胶布条的中段安置方形的扩张板,牵引绳即固定在扩张板上,通过滑轮施加牵引力。皮肤牵引的重量一般不宜超过 5kg,牵引时间为 2—3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