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后,劳动保障局表示,将就专家的各种意见,对试行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并尽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争取在年内实施少儿住院保险制度。
参保范围
未入学非户籍少儿暂不列入
试行办法规定,深圳全市中小学幼托机构的在册学生(包括非深户籍学生),以及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深圳户籍少年儿童,均强制纳入少儿住院保险的参保范围。未入学入园的非深户籍的少年儿童暂不列入参保范围。
根据深圳统计局提供的最新数据,如能实现参保对象的全覆盖,预计参保总人数约为101万。
资金来源
财政、少儿家庭、父母单位共同承担
深圳各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为少儿住院保险的代办单位。按规定,少儿住院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其中,深圳市、区财政将按照36元/年·人(即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视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收支和保障水平情况逐步调整补助标准。参保少儿家庭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44元,由少儿家庭缴纳。参保少儿父母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报销72元(即每人每月6元),少儿家庭承担72元(即每人每月6元)。少儿父母双方均无工作单位但有经济收入的,144元的缴交费用由少儿家庭承担。
此外,对于符合参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以及父母均无工作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深圳户籍残疾少儿家庭,可免缴保险费,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承担部分直接拨付到少儿住院保险基金专户。
保险待遇
暂只限住院和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
目前,深圳少儿住院保险待遇暂时只限于住院和大病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试行办法规定,参加人在少儿住院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经社保机构核准,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器官移植范围由市社保机构确定)后用抗排斥药,白血病、恶性肿瘤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列入基金支付范围。
对此,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解释说:“深圳刚开始试行少儿住院保险,经验还比较缺乏,而且各地实行的少儿医疗保障办法都没有规定普通门诊待遇,因此,计划在住院保险这个主要方面先试行,待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