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院长开过期药,护士拒用遭解聘
2005.07.28
6月8日,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卫生院院长王大夫给病人开过期注射药,护士王玲拒用竟被解聘。此事,一经报料,在全国各地反响强烈,一时间,“过期药”成为了民众关注的焦点。
2005年6月8日,下午4点30分,患者王女士因身体不适来到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卫生院检查,该院院长王大士为其进行了诊断,并给王女士开了“氟康唑注射液”。之后,王女士将处方笺拿到药房处领取药品,药房工作人员看到是“氟康唑注射液”,便给王大士打电话解释说,该药品都已经过期了。王大士却说:“不怕,你发吧。”于是,王女士拿着“氟康唑注射液”来到注射室找到了护士王玲。
王玲一看此药已过期8天,就将药品退回了药房,拒绝给患者注射。王大士却说:“怎么不能用,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负责!”王玲争辩说:“这是关系到病人生命安全的事,不是你负责或者我负责的事。”
一番争执之后,王大士来到药房给患者重新开了处方,并在药房对着在场的人说:“叫她(王玲)明天不用上班了。”6月9日上午8点,也就是事发的第二天清早,注射室的负责人将王玲的解聘通知书递到了她的手上。解聘的理由是“没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据王玲介绍,她1999年从儋州卫校毕业后就进了海南省儋州市排浦卫生院当护士,工作已有5年之久,目前正在考领护士执业资格证。该院的30多名工作人员中,有医生、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寥寥无几。药贩子——“过期药”收购人
人们在谴责王大士,为王玲鸣冤的同时,有很多关注“过期药”的民众提出“为什么仍有病人使用过期药呢?”“这些药是通过什么渠道到了病人手里的呢?”据一位从事过药品回收的人士透露,药贩子所收的药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第一是公费医疗人员,这些人买药品可以报销,所以经常故意在医院多开些药,之后将药卖给药贩子变成现金。甚至还有一些人为从医院开出更多的药,就与医生勾结,把多开出的药低价卖给药贩子。
第二个药源是医院,主要是医生或护士利用职务便利,从患者那里截留一部分药品转手卖给药贩子。
第三个渠道就是有些医药代表代理的药销量不佳,医院有大量库存,他们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又不得罪医院,就把已经过期或者快到有效期的药品以低价直接卖给药贩子。“过期药”流向农村
一位知情者说,有的黑药厂专门加工回炉药赚钱。一名略知实情的医生告诉记者说,胆小的药贩会把收来的过期药和无批号药经重新包装、打上批号或加工后再卖出去,胆大一些的则连伪装都免了,原封不动地销到农村去,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这些药价钱便宜,非常受那些买不起高价药农民的“欢迎”,而且农民缺乏用药知识,往往不知道什么样的药能用和不能用,即便吃出了事也不会想到是因为吃了过期药。“过期药”为何难以过期?
据知情人士透露,贩卖药品的背后有巨大的利润支持。一个药贩子如果每天能经手1000元没有问题的药品,那么他转手之后就能拿回1400元左右。如果是过期和无生产批号的药品,不管是夹带在正品中批量走货还是重新贴上新标签更改有效期去卖,那么这个数字就会变为令人诧异的3000元,丰厚的利润使得药贩子们趋之若鹜。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销售过期失效药品的打击力度不够,也是造成“过期药”难以过期的重要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