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共场所封杀人体彩绘
国家有关部门最近正式下发《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云南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通知内容禁止在公众场所举办裸体彩绘活动。
云南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昆明市文化部门过去一直禁止在商场、广场、展销会、影剧院、娱乐演出场所进行人体彩绘活动,但当时国家对于公众场所当众表演人体彩绘的管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只能对主办方进行警告处理,所以当时昆明的人体彩绘当众表演情况相当乱,由于表演者或组织者不到文化部门进行审批,而有关的管理部门也因为无法可依,无法对其进行规范。他表示,近日国家文化部、公安部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颁发《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昆明市文化部门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一旦发现公共场所举行裸体彩绘活动将坚决取缔。
此外,他表示文化管理部门对这种“艺术”的当众表演持反对态度,主要是因为目前市民对于这种“前卫、另类”的东西接受程度有限,而且目前这种活动也绝大部分以商业炒作形式进行。他认为,出台这一通知,对于管理部门来说可以有章可循,对于市民来说可以有一个洁净的环境,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文/周 伟)
来源:南方健康网
2003.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