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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部分专家和管理人员学习贯彻《中医药条例》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浙江省部分专家和管理人员学习贯彻《中医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中医药乃至整个卫生事业的一件大喜事,对于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从此走向规范、健康和依法发展的轨道。日前,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领导、专家举行了专题笔会,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纷纷提笔抒发对《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的喜悦心情,表达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心,并为发展中医药献计献策。

依法保护、支持、发展中医药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叶真:《中医药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中医药行政法规,是多年来党的中医政策的延续和发展。她的颁布实施,不仅是中医药事业、卫生事业也是全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治国方略,完善卫生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法制保障;标志着我国中医药事业走上了依法发展、依法管理的轨道。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是全省医药卫生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全省各级卫生、中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颁布的《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强化对中医药行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制定并落实保护、扶持、发展中医事业的政策,依法保护中医药机构和中医药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中医药执业行为的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在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教育与科研、技术标准、医疗广告等方面,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取缔无证行医,打击非法行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以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医药条例》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玲:我省在组织收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通知》,布置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医药条例》的计划。在这一活动中,我们要根据《中医药条例》依法管理我省各项中医药工作。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教育与科研、技术准入、医疗广告依法管理的同时,要以《中医药条例》为准绳,认真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研究对策,积极加以改进和提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营造与中医药工作相适应的社会环境。各地、各级各类中医药单位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刊登《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报道,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在各自网站上刊登学习贯彻信息,有条件的中医药单位要专门编发专题宣传院刊或院报;要把宣传《中医药条例》与展示中医药工作成绩相结合,与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与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提高人民健康意识相结合,有效地推进中医药事业的有序发展。

认清责任和任务 致力中医药发展

浙江中医学院院长肖鲁伟:《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决心。作为中医人,应该认真思考自己的责任和任务。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学习《中医药条例》,领会精神实质,脚踏实地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在党的卫生方针和中医政策的指引下,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医药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中、西医两种体系并存,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的良好局面。全国建立中医药高等学校、各省建立省级中医医院、重点投资建设七大中医院校及其附属医院,衡阳会议后县县建立中医院,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各级中医管理机构,这些重大措施保证了党的中医政策落到实处,奠定了中医药发展的基础。中医药在继承中得到了发展,成为最具中国特色和优势的卫生资源,成为世界传统医学发展的楷模。但要看到,中医药发展的基础还很单薄,发展能力还很弱,在国家公共卫生体系中,无论从规模、学术发展、从业人数、资金投入,中、西两种医疗体系远远没有达到并重。尽快扭转这种不利于中医事业发展的局面,需要政府的进一步支持,也需要我们努力创新。要倡导百家争鸣,积极吸取现代科技优秀成果,中、西医互相学习补充,保持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条件。中医药高等院校要以“国家采取措施发展中医药教育”为发展契机,认真总结办学经验,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要认真研究中医药人才成才规律,除加强院校现代教育的主体外,吸纳中医师徒相承等教育方法的合理内涵,培养优秀中医药人才。

利用资源优势 全力服务群众

浙江省中医院院长王坤根:中医药作为重要的卫生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生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甚至许多疑难病,都有满意的疗效。中医诊疗技术简便,中药资源丰富,成本相对低廉,这对缓解高速增长的医药卫生费用与国民经济承受能力的矛盾有重要作用,中医药能够为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我国自然科学各领域中,中医药是走向世界最具优势、最具实力、最有后劲的。《中医药条例》强调采取措施扶持中医事业的发展,加强对中医药的规范化管理,为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人才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中医医疗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中医药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中医药的领导,将中医药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体系;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发展中医药中的责任。《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使中医机构建设、中医队伍建设、中医财政投入等得到加强和改善,既为依法调整解决困扰中医事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又明确了中医药自身发展的方向和指导思想,将有力地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

坚持科技兴院 规范医疗管理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院长吴章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条例》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结合起来,用《中医药条例》的要求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医药条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增强自我的发展能力,加快医疗业务建设的步伐,推动中医药现代化。要充分发挥中医科研优势,走“科技兴院”之路,运用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从而服务于社会,造福于患者。同时,要重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抓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用“依法行医,依法办院”规范管理,建章立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在实际操作中,做到权责分明,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建立起积极有效的奖罚机制,将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

贯彻《中医药条例》 打造医疗优势

杭州市中医院院长董陆:《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中医药工作者来说,感到无比的振奋和鼓舞。

6年前出台的《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促进了我省中医事业的迅速发展,今天,《中医药条例》无疑将更加有力地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以《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共同发展中医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既要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又要努力掌握和积极利用现代医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要依法管理,规范行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着力打造学科、人才、疗效和环境优势,为中医事业的长远发展、为推进中医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证。

继承民族遗产 振兴中医中药

浙江省中医药学会会长张承烈: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受到发展中医的艰难:一是中医的地位,二是中医经费的投入,三是中医机构的设置,四是如何坚持西医学习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回顾往事,我们没有一个全国性的中医法规条例来据理力争,只能靠上级领导对中医中药的重视来做工作;支持发展中医药的经费不足,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今天,我们高兴地看到国务院颁布了《中医药条例》。她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了新的起点,新的契机。我们要倍加珍惜。我们要依法振兴中医药事业,热爱祖国医学,支持祖国医学的发展,把中医药这份宝贵的民族遗产继承、发扬、光大。历史将不会忘记对中医药事业呵护和关怀的人。

做好继承工作 甘愿无私奉献

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葛琳仪: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是老祖宗几千年来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更是我国传统文化中耀眼的明珠。中医药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丰富的临床经验、浩瀚的文献及独具特色的诊疗方法,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做出了不朽贡献。《中医药条例》保证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全社会来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走上法制化建设的轨道。作为一名老中医药工作者,我为此感到高兴,倍受鼓舞。《中医药条例》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了继承工作。我将尽自己所能,把行医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热爱中医药事业的学生们,让他们将祖先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发扬光大,使中医药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