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疗机构开始换发制剂批号
12月上旬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开始对新疆已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统一换发批准文号。如未进行统一换发批准文号的制剂将于明年7月停止配制。
据了解,12月1日新疆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地、州、市发出通知,要求凡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应于2004年1月15日前将《换发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申请表》、《医疗机构原有制剂品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报当地药监局。
2004年3月1日前,新疆各地、州、市药监局应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
据介绍,这次换发批准文号后的制剂品种,应在制剂批准文号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制剂新旧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更换工作。凡未向自治区药监局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制剂品种,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配制。
放心120
2003.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