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区国税局对西藏药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5.06.02
西藏药业(600211)于6月20日收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签发的有关通知书,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在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对该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悉,西藏药业在2001年被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产业开发中心以有关文认定为2001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10年的税收优惠,该公司从2000年起已享受了为期5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