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管局召开药品广告守法自律座谈会
2003年7月30日,四川省药品监管局在成都召开了“药品广告守法自律座谈会”。旨在增强企业在药品广告发布中的守法、自律、诚信意识,提高政府部门的监管水平,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据全省22个药品广告监控点监控的情况统计,从2002年年6月到2003年6月所发布的1239条药品广告中,违规药品广告率高达87.65%。违规药品广告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二是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三是使用过期失效的广告批准文号;四是使用已经撤销的批准文号;五是发布禁止性的广告;六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处方药广告;七是发布伪造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八是发布冒用药品广告审批文号的广告。
省药品监管局局长徐宽宁在会上做了“企业发布药品广告要守法、自律、诚信”的发言。他强调: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和单位,一定学习药品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事前审批,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文案发布,坚持诚信为本,守法经营。省药品监管局在监管工作中,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不遗余力地把药品广告这个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抓好。对当前药品广告发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要理性思考和创新实践,努力为全省药品广告业的发展营造一个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共同促进药品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加会议的19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广告公司及6家新闻单位在发布药品广告时存在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这些企业代表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药品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再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成都电视台、《华西都市报》广告部的代表认为,新闻媒体的主业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气,处理好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今后一定要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把好两个关口:严格核查、守法经营。
通过此次会议,使药品生产企业和广告经销商充分认识到,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也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建立政企之间以诚信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对话快捷通道,可以增强大家自觉抵制发布各种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行为,筑起一道防范和杜绝虚假药品广告的屏障。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2003.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