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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放宽活体器官移植限制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台湾放宽活体器官移植限制

根据台湾现行“法令”规定,除非是三亲等内的亲属,才可以进行活体器官移植,“卫生署”长李明亮认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对捐赠对象加以设限,是为了防杜器官买卖的不法行径,但临床上确实发现,有不敷需求的情形,日前医政处已邀集学者专家针对放宽至五亲等一事进行讨论,而李明亮则认为可以研议全面取消限制的可行性。

亚洲铁人杨传广病倒的消息传出,许多热心民众更是立即表示,不惜捐出自己的肝脏,来“抢救铁人一命”;“卫生署”长李明亮日前在例行主管早餐会中指示,现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过严,要求医政处修法研议,全面放宽活体器官捐赠“亲等限制”的可行性。

由于医师指出肝脏移植是抢救杨传广最后的选择,但如果真走到这一步,配对成功的机会仍相当渺茫,根据现行法令规定,除非是三亲等内的亲属,才可以进行活体器官移植,一旦杨传广的儿子无法顺利捐肝,铁人就将完全失去换肝的机会。

李明亮认为,从三亲等扩及五亲等,实际意义并不大,如果真想提升配对成功率,就应该全面开放器官捐赠的对象限制,让急需移植新器官救命的患者,当亲属间配对不成时,还能拥有其它更多可尝试的存活生机。

至于在防弊部分,则可考虑采重罚方式进行配套,如此修法才比较符合逻辑;李明亮说,他认为这是可以思考的方向,未来只要经过专家讨论,并凝聚社会共识后,即可正式提案。

而医政处副处长李懋华也表示,放宽至五亲等的修正草案,目前虽已送交“卫生署”法规会,但仍来得及撤案更改,医政处将依署长指示,在近期内,针对全面开放的相关配套措施,展开讨论。

2001.01.11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