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上海市境内的活禽类需抽检血样
本报讯 进入本市境内的活禽类,不仅要提供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而且还要进行血样抽检。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畜牧办公室获悉,经验证允许进沪的禽类及其产品即日起需进行卸货临床检查,并实施血样抽检。血样抽检呈阴性的,加盖道口“监督检查章”后放行,如血样抽检呈阳性,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及时处理。
记者陈青报道
-文汇报
200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