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咨询员需持证上岗,上海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本报讯(通讯员傅申贺勇 记者陈青报道):从现在起,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资格必须持上海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颁发的《心理健康人员咨询服务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据介绍,由市卫生局颁布实施的有关《办法》规定:无论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还是单位内部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都必须参加每年3月和9月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在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办法》同时规定,凡接受过国外6个月以上心理健康咨询脱产培训的人员,经认可,可直接参加全市统考。
文汇报电子版
2003.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