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市卫生局发出通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市教委和市卫生局近日联合发文,要求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做好各项卫生防病工作。
通知提出,各学校在开学期间要做好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掌握预防和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要加强晨检工作,对出现高热、呕吐、咽痛、鼻塞等症状的师生应立即送往医院就诊,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要落实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适时增加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减少集体性活动。
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要加强卫生管理督查,按照国家和本市计划免疫的规定,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做好各类计划免疫的“查漏补种”工作。
学校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各区县教育局要对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其他防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200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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