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论文:上海科学家反对人体克隆
据新闻晚报 : 由于我国生命科学领域长期缺乏伦理规范,一度被国际同行戏称为“野蛮生物学”。今天,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在国际顶尖杂志上发表关于生命伦理的论文,对克隆等六大领域提出道德规范。
记者获悉,目前国内正在考虑生命伦理方面的立法,该建议稿将很大程度上为立法提供参考。
国际伦理学权威刊物 ,美国《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杂志》(Kennedy Institute of EthicsJournal),近期全文发表了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生物伦理、法律、社会问题委员会撰写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稿)》。
这是我国的生命伦理规范首次进入国际一流权威刊物。
南方中心6主张:
■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的个体。
■囊胚体外培养不能超过14天。
■囊胚不能植入人体子宫或其他动物子宫。
■“人到动物”细胞融合术,可用于基础研究,其产物严禁用于临床。
■材料的收集和利用要贯彻自愿,知情,非商业化的原则。
■从立项到成果必须接受伦理评估和监督。 中国生物信息网
2004.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