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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调整卫生事业补助政策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宁夏调整卫生事业补助政策

宁夏日前出台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确定在规范财政对医疗机构的补助范围、内容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医疗服务定价制度,为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宁夏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实施意见》确定: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对政府举办的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主要补助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开办和发展建设支出,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临床重点学科研究和重点科室建设,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补贴,突发事件造成的群体性伤害、重大疫情医疗费用以及对无主病人和贫困病人实施人道主义援助发生的医疗欠费,并对中医、民族医、部分专科医疗机构给予适当照顾。

《宁夏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取消政府定价。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的基准价和浮动范围,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价格。对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

政府指导价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不同级别、不同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和不同技术职务的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分别制定指标价格,适当拉开差价。同时,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

2001.02.15